通知公告

教务处:开展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02-03-21浏览次数:887



关于开展1999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校于1999年开展了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共有84项获得立项。根据我校教学研究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教学成果鉴定和奖励的有关规定,凡未经立项的项目不准参加鉴定,未经鉴定的项目不能参加评奖。希望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现将有关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999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1999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两份;
2、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报告,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教材、课程大纲、实验实践报告等一式一份。
三、具体事宜
1、验收材料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2、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重视、支持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确保本项工作顺利进行。
3、如需询问有关事宜可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室联系,电话:3326192 。

教 务 处
200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