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限期交回从学校所借房屋的通告(一)

发布时间:2018-11-02浏览次数:12918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和审计整改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校,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学校资产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限期收回部分人员、单位从学校所借房屋以及违规私占房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30日前交回从学校所借房屋;逾期不交者,纪委监察处将联合有关部门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

二、在清缴房屋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主动上交所借房屋;对于消极抵制者,学校党委、纪委将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

三、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主动与相关人员和部门沟通联系,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清缴借房联合工作组将会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交房电话:3325904 

交房地点:文渊楼136

举报电话:3325862

举报邮箱:hsdjw@htu.edu.cn

  

河南师范大学清缴借房联合工作组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