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2019年度消防器材采购等3个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1353


现就河南师范大学灭火器检测维修、采购,消防器材采购,消防报警、喷淋系统检测、保养等3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河南师范大学灭火器检测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价—BWXF201801

1.2 河南师范大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价—BWXF201802

1.3河南师范大学消防报警、喷淋系统检测、保养项目,项目编号:询价—BWXF2018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河南师范大学灭火器检测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价—BWXF201801,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项目预算:19.05万元。此预算价亦为拦标价。

2.2 河南师范大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价—BWXF201802,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项目预算:16.8万元。此预算价亦为拦标价。

2.3河南师范大学消防报警、喷淋系统检测、保养项目,项目编号:询价—BWXF201803,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项目预算:19.7万元。此预算价亦为拦标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河南师范大学灭火器检测维修、采购项目资格要求

3.1.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1.2具有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要求等级为临时三级,服务业务范围为:从事生产企业授权的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外省进豫企业须经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备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具备高校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2河南师范大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资格要求

3.2.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或消防器材生产、经营等;

3.2.2供应商为专业消防器材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属于全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单位名单范围之内;

3.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7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9具备高校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3河南师范大学消防报警、喷淋系统检测、保养项目资格要求

3.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等;

3.3.2具备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各类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活动),同时具备一级消防工程师(含临时)资质并提供社保纪录或证明;

3.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3.7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9具备高校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以上3个项目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领取信息:

领取时间:20181114日起至201811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文件领取方式:报名时领取。

五、响应性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119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师范大学保卫处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南师范大学主页》。

七、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师范大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6274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授权书;资质证书;近期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以上均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河南师范大学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