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浏览次数:5395


  

校内各单位和个人:

    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2019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0000名。我校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学生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类项目,以提高我校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师和学生认真阅读《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0191月已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71)。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100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310–31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207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人事处负责此项目。41-15第一批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910–20第二批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www.htu.edu.cn/rsc/2019/0222/c1596a138098/page.htm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43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57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860人。(41–15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3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通过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类别包括实习生、访问专家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7

    ①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每年均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全年随时发布。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53

    ②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2018121-20日项目申请,确定获批项目后公布结果;2019610-20人选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69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320–30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5
    7.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320–45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详情可查阅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

8.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500人。

二、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注:2019年不再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但仍可通过其它项目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2.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派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查阅各类项目选派简章,了解项目申请条件,确定是否有申请资格,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照项目申请材料要求准备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

    在职教职工:下载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人事处、组织部等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出国留学申请表连同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的复印件报至由学院集中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正式在册在校学生:下载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经辅导员或导师推荐、各学院按照选拔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选审批,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签批后,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连同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报至学院由学院集中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申请人所在单位:请对被推荐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课程安排的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和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章后集中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经学校审批同意后,通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3.因各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不同,为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请申请人按照各类项目选派时间要求,将网上提交成功后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

    4.学校统一将各项目申请材料、选拔公函上报至受理机构:河南省教育厅。

    5.申请人重点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五、申报过程中注意事项

    1.因选派时间安排紧凑,请申报各项目的师生严格按照选派简章要求,提前着手准备邀请函原件外语合格证书等相关申请材料

    2.请各位申请人根据各类项目申报信息平台的开放时间,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并务必于系统关闭前7天将所有申报材料整理完整后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须按各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相关项目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4.请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教学、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学分学籍等问题,以确保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得申报。

    5.校内职务是副处级以上的申请人员,须经所在单位、组织部和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出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获批后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干部管理规定执行出国留学任务。

出国留学工作是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校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做好组织选拔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3377662  联系人:薛  敏

    人事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电话:3326203  联系人:张利远

    附件:

    1 .《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2.《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