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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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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相关工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复试形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2024330日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28日至329日考生报到,进行纸质资料审核和心理素质测评,报到地点:物理北楼B114

2024330日上午8:00-10:00在启智楼201举行专业复试,330日上午10:10-12:10在启智楼201举行同等学力加试。2024330日下午13:30-19:00在物理北楼B201C208C210,外语和综合面试一并举行。

330日为各学科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代码

及名称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5400  电子信息

复试人数

53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专业复试

3308:00-10:00

启智楼201

笔试,时长2小时

同等学力加试

33010:10-12:10

启智楼201

笔试,时长2小时

外语、综合面试

33013:30-19:00

物理北楼B201C208C210




加试科目1

33010:10-11:10

启智楼201

科目名称:信号与系统

加试科目2

33011:10-12:10

启智楼201

科目名称:微机原理


咨询电话

0373-3326027

联系人

张豪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学校复试要求,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了专业分数线(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37

37

56

56

273

085400

电子信息

37

37

56

56

273

(二)分专业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含推免)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1

085400

电子信息

51

(三)复试比例

我院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120%,我院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组织复试。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2人,电子信息专业51人。

(四)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如下,请考生自行查询,我院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姓名

考生

编号

政治理论成绩

外国语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

初试总分

备注

加分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黄晨

104764002210008

59

58

56

117

290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闫雪莹

104764002210004

72

50

58

102

282



085400

电子信息

刘新迪

104764002220139

67

81

87

142

377



085400

电子信息

李燎原

104764002220088

76

74

100

124

374



085400

电子信息

李锰瑶

104764002220090

68

64

98

138

368



085400

电子信息

刘一鸣

104764002220098

72

61

94

141

368



085400

电子信息

田子玉

104764002220142

80

75

81

128

364



085400

电子信息

辛江涛

104764002220146

72

70

69

144

355



085400

电子信息

汤蔚林

104764002220128

72

67

79

136

354



085400

电子信息

常一鸣

104764002220069

72

73

67

142

354



085400

电子信息

王君

104764002220137

71

65

83

134

353



085400

电子信息

林子翔

104764002220125

72

51

82

144

349



085400

电子信息

刘运杨

104764002220143

70

78

77

124

349



085400

电子信息

张栋

104764002220087

65

58

91

134

348



085400

电子信息

刘威成

104764002220077

66

56

81

141

344



085400

电子信息

张乃文

104764002220138

73

49

89

131

342



085400

电子信息

张瑞晓

104764002220113

69

65

60

141

335



085400

电子信息

刘佳盈

104764002220052

64

57

73

135

329



085400

电子信息

高倩文

104764002220062

74

68

71

111

324



085400

电子信息

鹿文龙

104764002220105

68

63

65

127

323



085400

电子信息

聂婉茹

104764002220072

69

51

78

124

322



085400

电子信息

卢佳悦

104764002220091

75

52

67

128

322



085400

电子信息

李硕

104764002220099

64

53

81

123

321



085400

电子信息

姚欣

104764002220124

70

62

56

133

321



085400

电子信息

闫泽普

104764002220076

67

53

79

121

320



085400

电子信息

罗豫佳

104764002220144

56

47

83

132

318



085400

电子信息

阮佳鑫

104764002220061

57

51

78

132

318



085400

电子信息

田进

104764002220027

70

58

62

128

318



085400

电子信息

张浩涧

104764002220120

67

59

79

112

317



085400

电子信息

谢磊

104764002220108

66

52

67

132

317



085400

电子信息

王新媛

104764002220132

73

68

57

118

316



085400

电子信息

王志强

104764002220066

76

55

73

111

315



085400

电子信息

孙奇

104764002220070

70

51

73

121

315



085400

电子信息

孟源震

104764002220085

64

64

65

122

315



085400

电子信息

王嘉伟

104764002220067

69

48

60

135

312



085400

电子信息

李相环

104764002220151

71

51

76

113

311



085400

电子信息

席涵

104764002220127

71

48

80

110

309



085400

电子信息

虞佳庆

104764002220104

59

57

61

128

305



085400

电子信息

崔梦雅

104764002220071

65

67

56

113

301



085400

电子信息

李源博

104764002220033

67

49

56

129

301



085400

电子信息

王志楠

104764002220129

69

47

64

118

298



085400

电子信息

任中中

104764002220063

65

48

59

125

297



085400

电子信息

姚欣

104764002220051

67

65

58

107

297



085400

电子信息

刘金铭

104764002220068

66

52

74

103

295



085400

电子信息

李雯莉

104764002220030

77

41

59

118

295



085400

电子信息

王雨淼

104764002220026

64

48

58

125

295



085400

电子信息

孙常曜

104764002220078

77

46

58

107

288



085400

电子信息

刘永鑫

104764002220039

60

54

70

101

285



085400

电子信息

李江宇

104764002220024

60

54

75

95

284



085400

电子信息

岳佳豪

104764002220028

69

49

56

108

282



085400

电子信息

于卓良

104764002220019

62

44

62

113

281



085400

电子信息

蔺伟健

104764002220048

71

38

58

114

281



085400

电子信息

张江鑫

104764002220036

47

52

83

92

274



(四)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方所列的材料,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考生出示原件,以备核查。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同等学力需加试专业课。

考生应在328日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中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接受初步资格审查。

下列材料中,1-6项所有考生均需提交;7-10项为补充材料,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以备初步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研究生院网站20231013日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政审表。

补充材料:

7.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9.专家推荐信;

10.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励。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外语复试、专业复试、综合面试等。

1.外语复试

外语复试采取口语和听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复试

各专业按照《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科目为《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成绩以百分计。加试属于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二)成绩构成

1.综合成绩的构成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40%

2.复试总成绩中各项占比

分类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占比(%

外语

复试

专业

复试

综合

面试

合计

学术学位

电子科学与技术

20

20

60

100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20

50

30

100

说明:复试的多个科目成绩按下述公式得到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学术硕士:

复试总成绩=外语复试×20%+专业复试×20%+综合面试×60%

专业硕士:

复试总成绩=外语复试×20%+专业复试×50%+综合面试×30%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七、拟录取

(一)录取规则

我院在“程序公开、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区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和实际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上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张榜公布。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课单科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接收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过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测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我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手续办理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三)录取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四)体检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可自行到国家二级以上医院(或河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于520日前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五)入学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公示

我院各专业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初步结果将在报到处公示栏中分别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豪

联系电话:0373-3326027

十、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373-3326027

学校申诉渠道:0373-3329034(研究生院)、0373-3328280(纪委)

十一、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学校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河南师范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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