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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河南师范大学2018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工部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次数:5616

各学院:

我校2018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制作以现有学生信息数据(学号、姓名、性别、学院、身份证号、籍贯等)为准,该数据由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

二、学生的基本信息在《XX学院新生资料核对》(已发至新生辅导员的OA系统中,学院自行打印核对)中,如要改正相关信息,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如要添加学生信息,请在页面下方空白处或者表格最后添加。个别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注明。

三、按国家规定,欲享受假期乘车优惠的同学必须有乘车优惠卡,乘车优惠卡首次发放免费,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注:无乘车优惠卡的同学,不可以享受假期乘车优惠,学生证中乘车区间将会加盖“此栏无效”章)。需要乘车优惠卡的同学请在《XX学院新生资料核对》表中“是否需要乘车优惠卡”一栏填写“是”,并在“乘车区间”一栏填写到达站名。不需要乘车优惠卡的同学则仅在“是否需要乘车优惠卡”一栏填写“否”,“乘车区间”一栏不做填写。填写“乘车区间”一栏的到达站名,一般情况下与籍贯一致,若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与籍贯地不一致则需要出具父母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等证明不按要求填写及出具相关证件者学生证不能正常办理,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籍贯住地为新乡市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火车乘车优惠卡。

四、跟班学习及其他不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不进行办理。

五、学生证统一制作后,通过各学院发至学生本人,以学院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学生证由本人粘贴1寸正面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但不得使用身着军训服装的照片),最后,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六、《XX学院新生资料核对》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均需报送,纸质材料经辅导员老师核实无误,签字后加盖学院行政公章11月23日17时之前报送学生管理科,电子文档一定要确保与纸质文档一致,并通过OA系统发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郭委          联系电话:0373--3329373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