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阮宁发布时间:2019-04-25浏览次数:11326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盲审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对盲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盲审对象

1.针对2019届应届生的盲审名单经教务处抽查已确定(以6%的比例抽查,兼顾各个专业),名单见附件(该名单没有包含往届生)。

2.有往届生于今年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必须进入盲审。

二、评审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55日——56

地点:各学院自行组织,形式可集中也可分散。

三、盲审要求

1.要求每篇文章由两名专家审阅,每名专家最多可以审阅四篇文章。

2.将拟盲审论文的封面和致谢删去,文中不得出现学生及其指导教师信息。

3.评审标准依据《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见附件)。

4.论文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为“学院代码+顺序号”(学院代码见下表),学院做好代码与学生信息对应表备案,盲审专家由学院指定。

5. 每个学院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在该文件夹内以“学院代码+评审专家姓名”设立若干子文件夹,将每个专家需评审的所有论文、专家评价表、2019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放在对应的子文件夹中。

学院

学院代码

学院

学院代码

数学学院

A

商学院

L

物理学院

B

文学院

M

化学化工学院

C

历史文化学院

N

环境学院

D

教育学院

O

生命科学学院

E

美术学院

P

水产学院

F

音乐舞蹈学院

Q

计算机

G

法学院

R

外国语学院

H

社会事业学院

S

体育学院

J

旅游学院

T

政管学院

K

软件学院

U

电子学院

I

国际教育学院

V

四、评审处理方式:

1、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可直接参加论文答辩。

2、论文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见附件),由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

3、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的,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交学院进行二次查重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4、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水平和要求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四、盲审注意事项

1.评审专家注意将《评价表》填写完整,注意填写论文编号,论文题目。

2.分项评价表内,根据分项评价填写分项具体分值,以各分项分加总后的总分填写总体评价,在相应的分值下打√,并据此给出论文评阅结论。

3.评价表最后签名(即把姓名等信息打上去)

4.每评一篇文章,将评阅结论在《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内在对应项下打√,注意对应上所评文章和评审专家的姓名。

五、各学院汇总填写《2019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一并报送《查重、盲审不合格需延期答辩学生名单》。注意:查重不合格为(查重结果≥60%);盲审不合格为文章经两名专家评审后,均给出不合格(60分以下)评价,则该生不能参加答辩,直接延期。

5718:00前将汇总后的《2019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汇总》、《查重、盲审不合格需延期答辩学生名单》、《代码与学生信息对应表》提交至教务处马中亚,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

  

  

教务处

2019425

2019届应届生盲审名单.xls

河南师范大学抽检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docx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doc

xx学院盲审专家评审结果汇总.xlsx

xx学院代码与学生信息对应表.xlsx

查重、盲审不合格需要延期答辩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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