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浏览次数:37284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6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2018年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已经正式开始,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次测试对象为: 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测试项目

性别

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1000米、引体向上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800米、仰卧起坐

三、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8421日、22日。

测试地点:西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要求

1.请各学院2015级辅导员于419日到体育学院大学生体质测试中心(西校区体育学院老办公楼107室)领取检录表。

2.测试当天,请各学院按检录表顺序将学生检录完毕后,由辅导员按时间要求提前10分钟将学生有秩序的带到指定的集合地点(西区塑胶田径场中央草坪)准备测试。测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取消本次测试资格。请务必告知学生在测试完毕后要认真核对本人成绩,确认成绩无误后签名方可离开。

3.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根据具体测试安排,辅导员要亲自带队,及时组织学生提前做好测试准备并按要求参加测试。参加测试时务必注意着装,着运动装、运动鞋方可参加体质测试,否则不准测试。

4.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并在每项测试前及成绩核对时出示证件。如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或出示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明材料,无身份证明信息者将不予测试。

五、注意事项

1.测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热身活动,低血糖/压的同学注意体测前保证正常的饮食和作息时间,以免出现意外。

2.无故擅自不参加测试者,不再安排补测,影响毕业,后果由本人承担。

3.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须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申请流程:申请者到校体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附医院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经校医院鉴定,于416日前统一交至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西校区体育学院老办公楼107室),统一审核,不接受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4.在测试中不得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如遇下雨不能测试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6.体育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联系人:李鑫磊   联系电话:15903869967


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安排(2015级)

测试日期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项目

学院

  

421

  

上午7:30

西区塑胶田径场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50

生命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学院

美术学院

商学院

社会事业学院

环境学院

水产学院

旅游学院

下午2:00

西区塑胶田径场

800(女)/1000(男)米

  

422

  

上午7:30

西区塑胶田径场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5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育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法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下午2:00

西区塑胶田径场

800(女)/1000(男)米


河南师范大学体质测试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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