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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7     浏览次数: 18571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196月底以前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在校级三好学生基础上进行。

3.根据指标数按以下顺序和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人选,直至满额。

A.三好学生标兵

B.三好学生

C.优秀团员

D.文明学生

4.同等条件下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能够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在学习、工作、生活等诸方面发挥学生干部的表率作用,为建设积极向上的学习、工作氛围发挥核心带头作用;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热心为同学服务,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锐意进取,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在校级模范学生干部基础上进行。

3.根据指标数按以下顺序和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直至满额。

A.模范学生干部

B.优秀团干

C.优秀团员

D.文明学生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委会领导核心,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相关工作要求;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2.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在校级先进班集体基础上进行。

3.根据指标数按以下顺序和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直至满额。

A.市级以上(含市级)集体荣誉

B.校级以上(含校级)集体荣誉

4.同等条件下所获校级以上(含校级)集体荣誉多者优先考虑。

(四)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者;

4.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同学受纪律处分、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者。

三、评选名额

1.省级三好学生每个学院(包括研究生院)按附件1的指标数等额报送(学院上报材料时要排序);

2.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每个学院可各申报12个(学院上报材料时要排序)。

四、有关要求

(一)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本次评选表彰以学院为单位按相关要求推荐并公示3天,最后由校团委联合相关单位和教师代表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三)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或《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由学院负责审查、排序、推荐;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班级),经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复核有一票否决者,名额收回作弃权处理,学院不再递补。学院要填写《2019年省级评先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注意排序,一式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nsdtwzzb@163.com,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截止时间:42318:00。 

联 系 人:冀虹飞 尹亚文

联系电话:0373-3329072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3: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doc

附件4:2019年省级评先学院推荐汇总表.doc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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