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合作共建签约暨证据科学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2904



66日上午,法学院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签约暨证据科学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勤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晓伟,副检察长王林海,校党委书记赵国祥,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治军出席会议。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学院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此活动。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任永利主持。

赵国祥介绍了我校的办学历史,尤其是实现省部共建以来在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成就。他强调,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学校发展做出了新的定位,全校上下正在为实现新的跨越和发展而努力奋斗。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新乡市委、市政府和各级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是河南师范大学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证据科学研究中心”,为学校服务社会提供了新的平台,有利于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我校学科建设的良好发展。赵国祥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搭建合作平台,拓展合作载体,共同致力于法学研究、优秀法治人才的培养,为加快实现法治河南建设而不懈努力。

许晓伟表示,河南师范大学作为具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知名高校,具有比较全面的教学研究体系。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为河南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检校合作共建是促进检校双向交流、深化检察理论、加强检察智库的重大举措,为全市两级检察干警提供了知识更新和拓展视野的学习平台。与法学院合作成立“证据科学研究中心”有助于研究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效提升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的能力,有助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赵国祥、许晓伟共同为“河南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和“河南师范大学证据科学研究中心”揭牌。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宣读检校共建协议,并与王海林共同签署、交换协议。法学院聘请许晓伟,王林海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聘请郭胜华、牛卫军等四名检察官为法学院校外导师兼证据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市院聘请王鹏祥、韦留柱等四名教授为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仪式结束后,双方举办了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检察实务中的运用”为主题的首次研讨会。来自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等实务方面的专家及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此次共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内容,是我校推进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服务地方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校与政法部门实现共赢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校与检察院在合作共建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法学院 曾凡伟 高赛娅/文 宣传部 刘海燕 大学生摄影记者 张钰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