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2019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5158


  

校内各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9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留金欧〔2018654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9年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文件,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每年选派200人赴匈牙利攻读相关专业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我校开展该项目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每年选派200人;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84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30个月(英文授课);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英文授课)(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申请匈语预科教育人员, 有匈语基础的申请者优先,留学期限应在原学制期限基础上增加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医学、艺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硕士/博士研究生无奖学金补贴)。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18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在派出前办理国内高校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后方可派出。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在派出前办理国内高校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或休学证明后方可派出。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7.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 申 报 时 提 交 相 应 语 言 水 平 证 书 ( 相 关 要 求 请 登 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 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 A1 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 B2 级,其对应 iBT 托福成绩为90,PBT 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 5.0 分;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硕/博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匈语授课课程。

8.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在匈高校注册时应年满18岁(2001831日以前出生)。

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五、选拔办法

根据我校国际化发展的整体要求,相关学院应紧密结合优秀学生人才培养的需要,遵循“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

六、选拔时间及程序

1.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在校生公派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本科生)或研究学院(硕士研究生)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出国留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各申请人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或课程安排的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章后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请发至1310619263@qq.com)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联合评审,最终确定2名被推荐人。

经学校审批、公示后,被推荐人于201918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及匈方网站(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研修项目(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4.完成网上报名后,被推荐人应按照《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附件3要求的顺序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发至1310619263@qq.com

5.2019111日,学校将申报材料审核后出具的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公函及人选名单、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匈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匈高校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留学候选人参加入学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匈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7.所有留学候选人须于2019715日前将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的扫描件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凡不按照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七、申报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学分学籍等问题,以确保本人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2.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一般为 8-9 月。

3.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99)查阅《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了解该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规范、完整的申请材料。

由于项目申报时间短、工作安排紧凑,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推荐。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薛 敏,联系电话:3377662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在校生公派留学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匈牙利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含匈牙利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