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7 浏览次数: 1102

关于组织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关于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3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站在8个月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职业和学术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

  3.申请人具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承担的项目有创新点,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正在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工作的组织

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出申请,设站单位择优推荐,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不足15人的,可推荐1人。省人社厅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择优报送。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博士后研究人员于4110日登录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点击“资料下载”下载《申报表》模板,网下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411日至20日进行网上申报。在线提交《申报表》后打印1份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报至人事处。《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申报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010-6233502382387704(FAX) 

   四、联系人:张利远 3326203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