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0 浏览次数: 5069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9〕4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以下简称“博新人才”)是指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10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省财政给予每人两年5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博新人才”通过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

二、遴选范围

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青年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不满一年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即2018年6月10日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遴选数额及资助金额

2019年度计划遴选“博新人才”10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应届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项目所属学科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且符合有关资助研究领域(见附表1);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博士后合作导师应该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六)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未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七)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2019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表》,于2019年8月5日前报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汇总后填写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省博管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省辖市、各设站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建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人选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拟入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最终入选名单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六、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1、2019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资助学科(附件1);

2、2019年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附件3);

4、设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

(二)证明材料

1、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原件一式3份;

2、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3份,由高一级向低一级(即国家、省、市或县)依次写明;

3、所有材料正反两面装订成册,分一式3份。

七、有关要求

)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设站单位应加强资助经费管理,经费应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从“博新人才”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10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河南省博士后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站单位应加强对博新人才的管理。设站单位应与“博新计划”入选者签订科研计划书,做好绩效评价和成果追踪工作,将创新型科研成果作为考核重点。在“博新人才”入选者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出站留任、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博新人才”入选者在站期间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设站单位“博新人才”入选者的在站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年度评估的依据之一。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为避免重复资助,对获得国家“博新计划”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资助的博士后不允许重复申报;对获得河南省博士后项目启动资助的博士后不重复资助(入选者可选择高一级资助);“博新人才”入选者不重复享受我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

  话:0373-3326203

                                                人事处

                                            2017年7月10日

2019年中原博新人才申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