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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寒假期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12-01-09     浏览次数: 459

 

校内各单位:

  2012年春节和寒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和假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电[2011]110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河南省公安厅文件([2011]1058号)和学校两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如下提示:

1、做好放假前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改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抽调专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后患。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和事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要切实安排好值班,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要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所负责楼房的门窗、用电等安全,密切注意进出楼人员,认真盘查陌生人员和可疑人员,做好值班登记,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严格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对因不及时报告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

3、做好集体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组织工作。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若确有需要举办的大型游艺、集会活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并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压缩活动时间,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外出集体活动要严格审批手续,严防各种恶性案事件的发生。

4、做好在校师生员工的实验和用电安全管理。放假期间,个别单位允许学生加班做实验的,指导教师要在场并负起责任,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值班和检查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5、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购买车票要到正规的售票点,不要轻信陌生人和校内外小广告上的售票信息;学校禁止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在校内代理招工事宜,外出打工的学生,要注意打工安全,防止被骗;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学生离校时要确保宿舍门窗关紧锁好,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附小、幼儿园以及教职工要加强对学生和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告诫并监督学生及子女不要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不要点燃草坪、枯枝枯叶等杂物,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

6、做好在校外国留学生的安全工作。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要高度重视外国留学生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外国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进一步健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外国留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7、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警惕,做好家庭消防、治安安全防范,防止用火用电不当引发火灾,谨防入室盗窃、抢劫;离家外出时,要切断电源,关闭煤气和水阀,关好门窗,并将门反锁;汽车停放后门窗锁闭,确保报警器能正常使用,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等;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车棚内,上好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人在阳台外燃放鞭炮,以免扰乱正常生活秩序或造成火灾。

请各单位于2012111日前将寒假值班人员安排和值班电话通过OA系统便笺报保卫处办公室秦新娣。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3733326370

预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祥和、充实的春节和假期!

 

 

河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214

师大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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