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02     浏览次数: 3046

各学院及研究生学院:

   根据新乡市公安局相关通知精神,今年毕业生凡签有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未找到就业单位的,户口须迁回原籍,学校不再保存毕业生户口,以免造成人户分离疏于管理。为了不影响毕业生按时离校,敬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的辅导员老师,统计好本院毕业生在我校集体户口中的实有人数,以学院为单位,于515日前到保卫处户籍室核准户口底册确切人数,以便于按时准确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重要提示:一、户口迁往地址要填写清楚迁入派出所具体名称。二、户口迁移证费用为4/人。三、由于全国公安机关迁移户口全部采用计算机管理,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出,迁移地址难以更改,望谨慎填写。

    联系人:窦俊星  秦新娣

联系电话:33258753326370

附: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doc 

 

   

201252

师大卫士

  •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线为您守护平安
  • 校内求助热线

    • 电话:0373-3836110
    • 电话:0373-332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