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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 4228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两办《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的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要求,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查找漏洞,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抽调专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

3.放假期间,各单位对所有用电设备,除特殊用途外,都要切断电源,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个别学院在放假期间允许学生加班做实验的,指导教师要在场,严格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要24小时昼夜专人值班。楼管人员要经常检查所负责楼房的门窗、用电等安全,密切注意进出楼人员,认真盘查陌生人和可疑人员,做好值班记录,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案情及时报警。

5.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要在放假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大学生安全教育》教材,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把大一新生的安全教育作为重点。提醒学生假期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集体外出搞活动的,要严格审批手续,要注意地形、天气等环境变化,防止发生群体性意外事故;教育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盗、防骗、防传销、防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

6.教职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煤气和水阀,做好家庭安全防范。车辆停放后确保门窗锁闭,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7.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管理松懈,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3326370

   

2012926

 

 

师大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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