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7     浏览次数: 173

校内各单位:

为维护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巡查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周密安排寒假期间的值班人员检查巡查,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切实承担起岁末年初、节日假期关键节点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为2020年度学校事业在安全稳定的环境里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好篇、起好步。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问题意识,坚持有解思维,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重点排查宿舍电器、食堂食品、卫生药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做到台账清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健全工作方案预案,做好煤气燃油、供电供水、自然灾害等隐患排查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文明行为教育,提高师生防火灾、防盗抢、防诈骗、防赌博、防非法集资、防传销、防溺水、防毒品、防中毒、防欺凌等方面的应对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推动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美丽校园创建工作;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和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严格活动审批,关爱留校师生。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要求,寒假期间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若确实需要举办的,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控制参加人数,压缩活动时间,制定安全预案,采取防护措施;寒假期间留校住宿、来校学习的学生,由所在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外籍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严格自我管理,共享节日平安。各办公室、工作室等要严格做到人走电断、人走灯灭,严禁在电器设备周围堆放可燃、易燃等物品;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切实做好值班检查工作,防止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而引发火灾。教职工要强化防诈骗和住宅防火、防盗安全自查自纠意识,禁止电动车上楼停放、充电,禁止在消防通道上停放汽车和堆放杂物,长时间离家外出应检查并关闭水电气。

六、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完善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如因报告不及时出现问题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学校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置。

七、确保和谐稳定,文明祥和过年。针对内部存在的矛盾纠纷、争议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涉及的重点人重点事,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密防范矛盾纠纷等事端扩大激化;要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向广大师生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引导人们崇俭戒奢、摈弃陋习;要发挥党员干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模范带头作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节日氛围。

祝大家期末愉快!春节安好!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0373-3326370   3836110


党   委   办   公   室

校   长   办   公   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016日      

 

师大卫士

  •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线为您守护平安
  • 校内求助热线

    • 电话:0373-3836110
    • 电话:0373-332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