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暨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浏览次数: 1356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各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以及火灾预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师大,根据河南省减灾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的部署要求,学校拟集中组织开展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暨火灾警示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1210:1012:00

二、活动地点

学校东校区综合实训楼南侧广场

三、活动主题

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 献礼师大百年华诞

四、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新乡市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

3.各职能部门、直属及教辅机构:各职能部门1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校医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础教育集团办公室各1名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1名安全员(办公室主任)。

4.各学院(部):各学院(部)负责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1人,办公室主任1人,安全员1人。

5.各有实验室的学院师生代表:化学化工学院、水产学院、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物理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共8个学院,每个学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师生代表各10人。

6.后勤物业服务管理人员代表:宿舍管理员30人、楼宇管理员20人、校园中心管理人员30人,餐饮中心管理人员10人。

7.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的生产经营人员代表10人。

8.保卫处管理的保安人员代表50人。

9.安全保卫社团学生志愿者代表50人。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参会人员于10:10前入场完毕,并按照要求签到,到指定位置列队参会。

2.活动期间,请参会人员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并自觉维持现场秩序,配合会务人员引导指挥。

3.请各单位提前确定参会人员和带队领导,并将参会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11日16:00前报送至保卫处综合管理科(琢玉楼东侧一层)。

4.参会人员一经确定,不得再行请假。

会务联系人:张海龙  0373-3326912

 

河南师范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

河南师范大学防汛指挥部

202359


师大卫士

  •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线为您守护平安
  • 校内求助热线

    • 电话:0373-3836110
    • 电话:0373-3326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