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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7     浏览次数: 324

校内各学院(部):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社会能力服务提升计划(试行)》(师大科[2023]2号)文件要求(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对各学院2023年度的社会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占比20%)、活动成果情况(占比70%)、咨询服务情况(占比10%)等,具体计分办法详见提升计划。

二、考核材料

1.与规上工业企业联合共建研发平台情况。

请相关单位填写附件1(与省内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若为前期已报送的,直接填写即可,若为新增的,需同时提供协议、挂牌、签约仪式等材料。研发平台成立时间: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开展进企业活动次数。

请按照附件2(开展进企业活动情况统计表)要求,填写开展进企业次数,每次进企业活动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3-5张)、报道、企业技术需求与对接情况、合作意向等。开展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学院横向到账情况。(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提供)

4.咨询服务情况。

请按照附件3要求,填写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成果推介、技术交流会、企业挂职锻炼和担任技术顾问等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闻报道和图片)。开展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要求

1. 按照考核提交材料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及支撑材料,经学院签字盖章,并按照封面、目录、附件1、附件2、附件3、支撑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发到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指定邮箱。

2. 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4月22日下午5:00前

3. 请各学院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科技处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凡填写材料不完全的本次绩效考核中不予统计。

 四、联系方式

1.科技处

人:王燕

    点:致远楼513

联系方式:3329226

    箱:kejichu@htu.edu.cn

2.社会科学处

人:尚勤振

    点:致远楼502

联系方式:3328055

    箱:skcxmglk@126.com

 

附件:

      1.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表

      2.各学院开展进企业活动情况统计表

      3.各学院开展进企业咨询服务情况统计表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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