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1538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提高学生的从教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而开设的一门教育实践类专业必修课;通过教育实习可以使学生受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锻炼,有利于培养学生较高的教师素养,为将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工作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教学目标

1.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增强对中等教育事业的适应性。

2.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中等教育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

3.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受到独立从事教育研究的初步训练。

4.全面检验我校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育和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河南乃至全国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中等教育师资。

二、实习的基本内容与时间安排

实习包括教育见习、微格教学和教育实习。

(一)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年进行,每学年见习时间不少于1周,见习期间不统一调课。

第一、二学年的教育见习主要是到中等学校参观、走访、听课,体验和感受中学教师的现实生活和中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现状,初步了解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现状和趋势。第三学年的教育见习与教育学、心理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科研方法等课程的教学相结合,到中等学校观摩教学,并进行课堂评议。

(二)微格教学安排在第三、四学年,要求每个学生至少要经过3-5次微格教学技能训练,每次讲课8—15分钟,每次训练2—3项教学技能。所有学生的微格教学训练均需现场录像,并回放录像,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观摩讨论评价。同时,每个学生需录制5—10分钟微格教学技能训练录像,学校负责统一刻录光盘。

微格教学基本程序如下:

事先的学习和研究确定培训技能、编写教案提供示范微格教学实践微型课堂、角色扮演、准确记录反馈评价重放录像、自我分析、讨论评价修改教案进行再循环教学实习。

1.事先的学习和研究学习的内容有:教学设计、教学目标分类、教材分析、教学技能分类、课堂教学观察方法、教学评价和学习者的特点等。

2.确定培训技能和编写教案培训技能有导入技能、语言技能、提问技能、讲解技能、变化技能、强化技能、演示技能、板书技能、结束技能、课堂组织技能等。根据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技能后,被培训者就要选择恰当的教学内容,根据所设定的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设计,并编写出比较详细的教案。

3.提供示范  在正式培训之前,利用录像或实际角色扮演等方法对所要训练的技能进行示范,并加以讲解与说明。

4.微格教学实践由扮演教师角色、学生角色、教学评价人员和摄录像设备的操作人员组成微型课堂。在微型课堂上,教师角色在10—15分钟的时间里,上一节课的一部分,练习2-3项教学技能。

在课前,对被培训者做一个简短说明,以便使其明确训练的技能、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思想。

5.反馈评价  重放录像,使被培训者及时、准确地获得反馈信息,教师角色、学生角色、评价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观看,以进一步观察被培训者达到培训目标的程度。

看过录像后,教师角色要进行认真的自我分析,及时发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学生角色,评价人员和指导教师要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来评价实践过程,讨论所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6.修改教案  被培训者根据自我分析和讨论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修改教案,准备进行微格教学的再循环,或进入教学实习阶段。

(三)教育实习分初步实习反思实习两个阶段,两阶段的内容与时间安排如下:

1.初步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分为校内2校外5校内1周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校内2周):每位实习生备教案和课堂教学各不少于2节,听课不少于20学时,且应作好听课记录,并作好课后评议。理科学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安排一次指导实验实习。

(2)第二阶段(校外5周):每位实习生备教案和课堂教学各不少于4节,听课不少于20学时,且应作好听课记录,并作好课后评议。同时开展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撰写中等教育调查报告。

班主任工作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生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通过走访中学优秀班主任,了解班主任工作概貌,熟悉班主任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要求:每位实习生要走访一次优秀班主任;制定一份班主任工作计划;设计一项班级课外活动的实施方案。

撰写中等教育调查报告的内容及要求:要结合本专业或师范教育特色,联系基础教育实际,运用教育理论及有关规律,根据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写出中等教育教学调查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并不得互相抄袭。

(3)第三阶段(校内1周):对实习生实习效果的检验,要求每个实习生备教案和课堂

教学各不少于1节,听课不少于10学时,且应作好听课记录,并作好课后评议。

在初步实习阶段,除以上要求内容外,还必须开展以下教学实习内容,各院系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在第一或第三阶段进行。

说课

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开展说课活动,要求每生说1节课,撰写两份说课教案。说课内容主要为说教学设计、说教学策略、说教学创意、说教法学法、说预期效果、说教材教参等。

制作多媒体课件及设计、网页

要求学生初步具备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设计、制作课件、网页、教学素材、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系统和利用网络检索教学资料,并在学习过程中和教育实习期间至少制作2个学时的多媒体课件。

2.反思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校内或校外3周)反思实习阶段的基本内容:实习生观看教学录像和示范课,进行个人反思,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专业潜质发展反思记录》,撰写关于教学教法、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交流论文,各实习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设计、编写不少于5节课的研究性(探究性)教学或案例教学的教案,并进行个人总结。

1)每10-15名实习生分为一个实习小组,由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共同合作,以小组合作的形式编写案例教学、研究性教学的案例,让学生学会如何设计教学,组织教学,运用已有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去设计教——学流程和教——学活动的思路。

2)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师范生专业潜质发展反思记录》

3)撰写论文

以小组为单位撰写1篇关于教学教法、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交流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

4)观摩名师名课进行自我反思

有组织的安排师范生观摩和分析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通过观摩分析,实习生学习优秀教师驾驭专业知识、进行课堂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方面的机智和能力,并进行自我剖析和反思。

5)邀请中学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经历做以实践+反思为主题的系列讲座。

三、实习组织与实施

在每年教育实习工作开始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校实习指导委员会;各院系也要成立相应的院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生人数配备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与我校各教育实习基地共同组织好实习工作。

(一)本校实习的组织和领导

1.校实习指导委员会

校实习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教育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确定实习工作日程,审查经费预算,印制有关资料等。

2)审查各院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研究和处理教育实习中的各种问题。

3)研究和总结教育实习工作,决定改革教育实习的有关措施。

4)其它有关工作。

校实习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校实习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并处理日常事务。

2.院系实习领导小组

 在校实习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系的实习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安排本学院实习日程,做好实习生思想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

2)编定实习小组,选派实习小组长,配备指导教师。

3)及时发现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严密组织实习工作,严格评定实习成绩,认真做好教育实习经验交流、检查、验收、总结、评优等工作。

5)组织各教研室负责人参加实习生的实习活动,收集反馈信息,改进本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

6)及时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实习工作。

3.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向实习生介绍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2)指导实习生备课和试讲、审批教案等。

3)听实习生课堂教学,主持评议会,及时帮助其改进。

4)严格、公正地评定实习成绩、写出评语。

5)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全面负责。

校外指导教师除了要尽到以上职责外,还必须安排好学生的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并负责检查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4.实习生小组

10—15名实习生组成一个实习小组,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实习生为实习小组长,其职责是:

1)协助指导教师组织小组同学集体备课、试讲和互相听课,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关心小组同学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反映小组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记录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实习生纪律和出勤情况等。

5.实习生

1)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基础教育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2)已经获得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通识教育课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教育课以及教师资格教育课的学分。

3)初步具有教学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讲授本学科课程所需的技能、技巧等。

4)积极配合指导教师的工作。

6.对实习生的纪律要求

1)遵守教育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自重自律,为人师表,礼貌待人,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与实习学校学生谈恋爱。

3)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4)在规定时间内到实习学校报到,参加教育实习。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学校,擅自更换者,一经发现,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因故不能参加教育实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提交书面申请。请假3天以内者,必须经院系或带队指导教师同意。请假3天以上者,必须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请假时间超过10天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

6)爱护实习学校财物,注意节约水电,损坏东西要赔偿,借还手续要清楚。

(二)教育实习基地的组织和领导

1.安排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食宿,了解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和动态。

2.根据事先商定接纳的实习生专业、人数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实习工作计划。

3.为实习生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实习结束后,客观、公正地对实习生作出成绩评定和鉴定。

5.实习结束后,针对本次实习工作写出简明总结,提出今后基地共建及共同培养合格师资的改进意见。

四、实习成绩的评定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初步实习和反思实习各阶段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划分,评定后的成绩记录到学生实习总结表的成绩栏中,装入学生档案。

1.对应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对教育实习工作不重视,没能完成教学工作实习任务者。

2)对班主任工作不重视,不能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者。

3)对撰写中等教育调查报告不重视,不写或抄袭者。

4)未完成反思阶段实习任务者。

2.对应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计零分:

1)在实习期间缺勤1周以上者。

2)因故未参加实习者。

3)严重违犯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4)私自更换实习地点者。

实习成绩不及格和计零分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习的检查验收与评优

1.院系实习领导组在实习期间要经常检查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实习结束后,学校对各院系实习结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院系实习工作总结及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2)指导教师的实习日志和对实习生讲课的记录及评议意见;

3)实习生的听课记录、教案(含说课教案)、实习报告、校外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表、中等教育调查报告等。

4)《河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专业潜质发展反思记录》、教学研究论文、多媒体课件等。

2.观摩教学:各实习小组推选1-2名实习生参加院系组织的观摩教学活动,各院系从中选出12名优秀实习生参加学校实习观摩教学比赛。

3.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在评定学院优秀实习生时,比例不得超过30%,受学校表彰的校级优秀实习生不得超过15%。

4.优秀指导教师的评定,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比例不超过校内外指导教师总数的30%,各院系在向校实习办公室报送优秀指导教师名单的同时,须附有优秀指导教师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

5.先进实习单位的评定,由校实习指导委员会指导校实习办公室实施。分文、理各评出1-2个或视情况而定。

六、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支付实习学校的教师指导费和实习学生的生活补助费、交通费、指导教师差旅费、办公经费、实习材料印刷费、接送实习生租用车辆费等。

七、总结与鉴定

1.实习结束前,学生应认真总结实习工作,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将个人总结填入《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总结表》。实习小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小组成员交流实习体会,实事求是地进行相互评议、鉴定。并由小组长将小组意见填入《总结》实习小组意见栏内。

2.学生离开实习学校前,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应填写好《河南师范大学校外实习鉴定表》内各项成绩的评语及初评建议。

3.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应注意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并写出工作总结及有关教师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实习结束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尽快完成实习总结(包括信息反馈、经验总结和改进措施等),并根据评选标准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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