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4   浏览次数:1771


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完成新一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文件和财政厅、教育厅2017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推进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内预算编制工作

依照国家“无预算,无支出”原则,学校的预算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细化。为此,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7年校内预算的相关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2017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为:国家预算法、高校财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厅、教育厅2017年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十三五”规划及2017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学校年度财力、单位工作任务目标、单位年度收入情况、学校和各单位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等。

三、基础数据材料报送

1、人事处

(1)2017年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校内津贴、超工作量、文明奖、取暖补贴、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等)测算;

(2)离退休人员分类

离休人员按厅级、处级、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退休人员按工人和干部分别统计,其中退休干部需要按厅级、处级、一般人员进行分类统计。

预退人员按工人和干部分别统计。

(3)行政部门实有人数和编制人数

2、发展规划处

(1)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人数(按学生所在院系分理科、工科、文科统计)。

(2)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分年级按硕士、博士分理科、工科、文科统计)。

3、教务处

各院系选修课人数、公修课人数

四、支出预算的编制

1、基本运行经费

由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在职职工实有人数和在校生数统一核定,不需另行申报。

2、结转结余专项预算

(1)结转两年未支付完毕的校内专项预算,即2015年未执行完毕的校内专项及2016年已执行完毕专项,学校将收回结转、结余预算指标。

(2)2016年预算安排的校内专项可结转1年使用,但需填写《2016年结转专项执行进度表》,校财务据此解冻预算指标(附表1)。

3、2017年新申报专项

2017年新申报专项必须在2016年报送的项目备选项库中选取,并细化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校内预算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汇总表(附表2、3)。

五、填报要求

1、本申请需要报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要经单位行政领导和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打包压缩后发至“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张兴乾、赵顺兵”OA便笺中,压缩文件和便笺标题统一为“单位名 2017年校内预算申报书”。

2、为便于预算汇总,请各部门务必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申报书和申请汇总表,未按统一格式填报的,视为无效文件,不列入年度预算。

3、上报时间截止2017年1月13日下午6:00,过期不予受理。由于编报时间正值本学期期末临近放假,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编报任务。

业务受理科室:财务处计划财务管理科(文渊楼130房间)

联系人:张兴乾 赵顺兵 联系电话:3325879

附件1:2016年结转专项执行进度表.xlsx

附件2:2017年校内预算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17年专项预算申报汇总表.xlsx




 财务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