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校党办字〔2010〕11号
河南师范大学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试行)
为调动信息工作队伍积极性,提高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信息工作的前提和依据作用,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范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各单位信息员。
二、考核奖励项目
1、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优秀信息员。
三、考核奖励办法
党委办公室信息科负责做好信息来稿及采纳使用情况的分类登记,并视来稿的价值及使用情况作为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1、计分办法
⑴每报送1次信息,包括按要求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送单位下周计划主要活动,均计1分。
⑵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关的全国全省最新政策、机遇及挑战类信息,价值较大被采用上报领导的计5分。
⑶本单位工作经验以及存在问题调研类信息,报送1条计5分,被新乡市委信息科采用的计8分,被教育厅《河南教育信息》采用的计10分,被省委办公厅《河南工作》采用的计15分,同一稿件按最高分计。
⑷工作中带有预警性、苗头性问题类信息,报送1条计5分,因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成功避免发生突发事件或不稳定状况的,计10分。
⑸完成党办信息科的约稿,计3分。稿件被其他级别刊物使用的另行加分。
⑹按要求应该完成的信息,如每周上报下周主要活动、每学期上报1份本单位调研报告,党办信息科约稿等,不能完成或不配合完的,每次扣1分。
⑺工作中出现对重大突发事件等紧急重要信息迟报、漏报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2、评选办法
⑴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根据各单位信息工作得分情况,每年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0个。
⑵优秀信息员评选
按得所报信息得分情况,每年评出优秀信息员15名。
⑶先进单位及优秀信息员评选皆按分数高低确定名次,若最后一名积分相同,可同时评选为先进。
3、总结表彰
每学年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通报上年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联合进行表彰。
本考核奖励办法从2011年1月起实行。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
主题词: 信息工作 考核 奖励 办法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