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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30   浏览次数: 16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 问责确保廉洁过“五一”的通知》(豫纪发【20154号)、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教监【2015288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借节日之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假期旅游期间不接受公款接待、不收受礼品礼金、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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