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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字〔2017〕21号: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岗位补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6   浏览次数: 400


校党字〔201721


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岗位补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岗位补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1031

  

河南师范大学

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岗位补缺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发展任务的高效落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空缺处级领导岗位进行补缺调整,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通过空岗补缺,进一步加强完善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稳定,局部微调

保持干部队伍的整体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连续性,针对部分空缺的处级领导岗位进行个别补缺,局部调整。

(二)统筹有序,突出重点

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着眼于基层单位工作实际,对全校空缺处级领导岗位进行盘点分析和综合研判,分批实施。

(三)精准识人,科学配备

将岗位符合度、群众满意度和组织认可度有机结合,突出人岗相适和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干部作出全面客观地评价。

三、补缺岗位

(一)正处级岗位(8个)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新闻中心主任兼宣传部副部长;人才引进与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人事处副处长;中原数学研究院院长;学术交流中心主任;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机关二总支书记;机关三总支书记

(二)副处级岗位(20个,其中学院副院长13,其他部门7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副院长;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环境学院副院长;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2;商学院副院长;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社会事业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体育学院副院长;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水产学院副院长;财务处副处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2;校医院副院长;校团委副书记;附中党委副书记

四、任职条件、资格及政策规定

(一)任职条件和资格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1.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担任学院院长和业务副院长职务,原则上正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职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担任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

4.担任财务部门处级领导职务,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一般应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5.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应有3年以上党龄。担任共青团领导职务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团委书记不超过35周岁(1982111日以后出生),副书记不超过32周岁(1985111日以后出生)。

(二)政策规定

1.本次补缺调整干部的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均以20171031日为基准。

2.补缺调整干部时,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6周岁1961111日以后出生),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3周岁1964111日以后出生)

3.夫妻原则上不能同时在管理服务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任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因个人行为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方法步骤

(一)提交方案

校党委组织部提出空岗补缺调整工作初步方案,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

(二)组建考察组

考察组成员从组织部、纪委等有关部门抽调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注意回避原则。

(三)民主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单位全体职工参加;会议由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人)主持;主要程序是:考察组长讲话,介绍推荐职位,并提出具体要求;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票。

2.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后,考察组与有关同志个别谈话,进一步听取意见。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一般是科级以上干部和部分教职工代表。谈话口径:请根据民主推荐会议上考察组长讲话要求,推荐×××人选,说明推荐理由,并如实介绍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干部一贯表现和工作岗位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五)进行深入考察

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1.个别谈话。谈话在科级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范围内进行

2.征求意见。听取学校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部门意见。

3.查阅档案查阅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相关情况,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核查有关事项

对于拟提任人选,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核查。

(八)任职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九)党委任命

核查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印发任职文件。

六、有关要求

(一)分批实施,有序推进。干部补缺调整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着力抓好主要工作环节,保证干部补缺调整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补缺调整工作积极稳妥进行,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处级领导岗位空岗补缺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凡不遵守纪律,出现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相关人员的选任资格。参与空岗补缺调整工作的干部要严守机密,任何人不得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于各种违背组织原则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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