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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30浏览次数:36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师[2011]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组织申报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我国教师教育改革的实践,借鉴国外教师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通过高等院校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相结合、组建科研团队的方式,通过项目资助、引导的形式,按照培育组建、团队申报、评审认定、开展研究、绩效评价、结项奖励的程序,引导高校和中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师教育发展研究创新实践工作,促进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升科研能力、提高教学水平,逐步引导广大教师向“教育家”转变,研究、实验、总结、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和创新实践成果。

二、立项数额

2012年省教育厅启动建设140项,其中,委托课题10项,重点课题30项,一般课题100项。

我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直接从事教师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同时,项目负责人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积累。

3.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议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项目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教师或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人员参与,比例不低于40%。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

5. 优先考虑有前期研究成果以及直接从事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和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研究要求

1.申报项目选题必须符合《课题研究立项指南》(见附件1)要求。

2. 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课题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有系统翔实的文献综述,有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创新点清晰,按时呈报研究成果,确保成果质量。

四、课题研究立项程序

本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结项等,均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具体程序是:

1、培育组建。通过教育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创新实验区计划,高等院校教师和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相结合,组建科研团队。

2、团队申报。以团队形式,自愿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参考《课题研究立项指南》。

3、评审认定。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认定。

4、开展研究。科研团队围绕立项的课题,进行合作研究。

5、绩效评价。分年度,报送课题研究进展;课题结项,组织专家对成效进行评估。

6、结项奖励。根据绩效评价意见,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奖励;对合格课题成果,予以结项;对不合格课题,不予结项。

五、研究期限、成果形式

(一)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二)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部分成果择优论证后直接应用于实践。

六、2012年申报方法及时间

各位老师务于99日上午12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外语楼二楼教学科研管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陈淑芬  3329306

附件:

1. 课题研究立项指南.doc

2.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立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