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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党内民主生活会规程

发布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476

 

外国语学院党内民主生活会规程

为进一步提高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根据学校党委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党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定以下规程: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各级党的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纯洁性,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依据学校党委要求,按时组织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体领导班子的威信,与党中央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是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

1、主持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日期;

2、会前组织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负责向其他领导成员通气,并做好有关工作;

3、召集、主持民主生活会;

4、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召开以前,党委、党支部应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确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和会议日期。

五、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党支部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同时,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可采取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六、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诚恳,相互批评应坦诚中肯,做到既要严肃认真、弄清思想,又要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解决问题。每个同志都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批评和意见。自我批评要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事实求是,与人为善,要克服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倾向。更不能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借机整人,搞人身攻击。

七、每个党员要认真遵守民主生活会纪律,对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到者,应该在所署党组织履行请假手续。会后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应将会议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向其通报。

八、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委、支部及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民主生活会情况,也应在会后适当时候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