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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4-22      访问次数: 1153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现就贯彻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见附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意义
  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品质,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有着良好的传统,特别是自2002年起,我省在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中设置了书法艺术课,作为一门必修课程来推进书法教育,不少地方和学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书法教育经验。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和学习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一些学校的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也有所弱化。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和全面落实《指导纲要》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书法教育好的模式和经验,将中小学书法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书法教育,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省、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本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要本着扎实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养的原则,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通过课程开设和开展各种书法教育活动,按照《意见》基本要求,遵循《指导纲要》设定的各个学段硬笔和毛笔学习目标和内容开展书法教育教学工作。
  1.开设书法课推进书法教育。我省中小学要通过开设书法课程和相关课程实施推进书法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和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中的书法艺术课为主,一至九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书法艺术课程中每周至少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其中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1个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普通高中要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还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好课时安排,切实做到书法教育进课表、进课堂。要求在2013年秋季开齐开足书法课。
  2.结合语文教学开展书法教育。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语文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语文课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按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关于写字教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扎实开展书法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特别在小学阶段,强化汉字书写,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的写字时间,在教师指导下随堂写字,做到天天练习。
  3.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书法教育。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是所有教师的共同责任。全体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书写技能和书法鉴赏水平,要在板书、作业批改及日常书写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学生认真书写的榜样,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要明确书写要求,注重对学生书写实践的指导,各科作业都应书写规范、认真、端正,真正做到“教师提笔即示范,学生提笔即练字”。
  4.积极开展实践活动深化书法教育。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比赛展览、观摩研讨、艺术文化节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的练字热情,丰富学校书法教育的文化内涵,营造书法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书法教育不断深化。充分利用少年宫、美术馆、博物馆、名胜古迹等资源,拓展书法学习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学校还可开展校际、地区以及国际书法教育交流活动。
  三、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基础建设
  1.加强中小学书法教师队伍建设。师资是开展书法教育的关键,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中小学校要选配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通过培训后转岗从事书法教学或兼职承担书法教学辅导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专职书法教师;同时,可根据需要,聘请书法家、书法教育工作者、有书法专长的家长等作为兼职指导教师。
  各地要将教师书法教育纳入整体培训计划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训,并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练,逐步提高教师书写技能、书法欣赏水平和书法教育教学能力。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在校本培训中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加大对师范生“三笔字”的培养力度。从2013年起,省教育厅将建立河南省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基地,并持续开展书法教育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2.加强书法教学资源建设。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义务教育三至六年级书法教育学生用书《书法练习指导》、普通高中书法选修教材须经教育部审定通过后使用。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的书法教育用书须经省教育厅审定通过后使用。2013年,省教育厅将着手对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书法艺术》进行调整,使其更符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和《指导纲要》要求,更符合书法教育教学实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指导教师使用好经国家和省里审定的书法教育学生用书,积极开发与书法教育相关的教学资源,有效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优势,为学校书法教育服务。
  中小学校要为开展书法教育提供必需的保障,配备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逐步完备教育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用书法教室。
  3.加强书法教育基地建设。鼓励书法教育基础较好的中小学创造条件建立学校书法教育基地,各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一批书法教育基地学校,充分发挥基地学校辐射带动、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的平台作用,促进当地书法教育积极有效开展。同时,加强与地方书法协会等校外书法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一批校外书法教育基地。要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开展书法教育,鼓励社会各界及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提供支持。
  四、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指导纲要》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方面作出规划和妥善安排,加强对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的实施。
  2.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积极组织中小学书法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要不断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努力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育教学方式;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要通过开展书法教育论文评选、优质课评选等活动,促进教师提高实施书法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书法教育的教育质量和教育方式实施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调动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积极性。对学生书法教育评价应结合教学需要,灵活采用多种评价方式,可采用圈点法、批注法、示范法以及作业分析法,也可以采用展示激励、反思总结以及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法,评价过程中要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书法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团体的作用,开展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研究、交流、教师培训等活动。
  5.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制定书法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开展经常性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以及教育目标和内容的落实。

 

  附件: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河南省教育厅
  2013416


附件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书法教育对培养学生的书写能力、审美能力和文化品质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本理念
  中小学书法教育以语文课程中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能力为基本目标,以书写实践为基本途径,适度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教育。
  1.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学生写好汉字。识字写字,是学生系统接受文化教育的开端,是终身学习的基础。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规范书写汉字的基本要求。
  2.硬笔与毛笔兼修,实用与审美相辅。中小学书法教育包括硬笔书写和毛笔书写教学。书法教育既要重视培养学生汉字书写的实用能力,还要渗透美感教育,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
  3.遵循书写规范,关注个性体验。中小学书法教育要让学生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还要关注学生在书法练习和书法欣赏中的体验、感悟和个性化表现。
  4.加强技能训练,提高文化素养。中小学书法教育要注重基本书写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书写水平。同时在教学活动中适当进行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内涵及文化价值有所了解,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
  二、目标与内容
  (一)书法教育总体目标与内容
  1.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2.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陶冶性情,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
  3.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法的热情,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与爱国情感。
  (二)硬笔学习的目标与内容
  1.掌握执笔要领,书写姿势正确,不急不躁,专心致志。学习正确的运笔方法,逐步体会起笔、行笔、收笔的运笔感觉,逐步感受硬笔书写中的力度、速度变化,逐步体会铅笔、钢笔书写的特点。养成“提笔就是练字时”的习惯。懂得爱惜文具。
  2.小学低年级学习用铅笔写正楷字,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常用的偏旁部首和基本的笔顺规则;会借助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书写力求规范、端正、整洁,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小学中年级开始学习使用钢笔,能用钢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平正、匀称,力求美观,逐步提高书写速度。小学高年级,运用横线格进行成篇书写练习时,力求行款整齐、美观,有一定速度;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尝试用硬笔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初中阶段,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高中阶段,可以学习用硬笔书写行书,力求美观。
  (三)毛笔学习的目标与内容
  小学34年级
  1.掌握毛笔的执笔要领和正确的书写姿势,了解笔、墨、纸、砚等常用书写用具的常识,学会正确使用与护理。注意保持书写环境的整洁。
  2.学习用毛笔临摹楷书字帖,掌握临摹的基本方法。学会楷书基本笔画的写法,初步掌握起笔、行笔、收笔的基本方法。注意利用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
  3.开始接触楷书经典碑帖,获得初步的感性认识。尝试集字练习。
  小学56年级
  1.继续用毛笔写楷书。比较熟练地掌握毛笔运笔方法,能体会提按、力度、节奏等变化。借助习字格,较好地把握笔画之间、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逐步做到笔画规范,结构匀称,端正美观。保持正确的书写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
  2.尝试临摹楷书经典碑帖,体会其书写特点,逐步提高临摹能力。在临摹或其他书写活动中,养成先动脑再动手的习惯。
  3.学习欣赏书法作品。了解条幅、斗方、楹联等常见的书法作品幅式。留意书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通过欣赏经典碑帖,初识篆、隶、草、楷、行五种字体,了解字体的大致演变过程,初步感受不同字体的美。
  4.有初步的书法应用意识,喜欢在学习和生活中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
  初中阶段
  1.继续用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力求准确。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尝试学习隶书、行书等其他字体,了解篆刻常识。
  2.了解一些最具代表性的书家和作品。学习从笔画、结构、章法以及内涵等方面欣赏书法作品,初步感受书法之美,尝试与他人交流欣赏的心得体会。
  3.愿意在班级、学校、社区活动及家庭生活中积极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
  高中阶段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书法学习成果,继续用毛笔临摹经典碑帖。
  2.结合语文、历史、美术、艺术等相关学科的学习,认识中国书法的丰富内涵和文化价值,提升文化修养。
  3.可以通过书法选修课深入学习,发展特长;可尝试书法作品的创作。
  三、实施建议与要求
  (一)教学建议与要求
  1.合理安排书法教育的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普通高中可开设书法选修课。
  2.注重培养学生的书法基本功。临摹是书法学习的基本方式,临摹过程包括读帖、摹帖、临写、比对、调整等阶段。在临写的初始阶段,要充分发挥习字格在读帖和临写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观察范字的笔画、部件位置和比例关系。在临摹的过程中,养成读帖的习惯,形成“意在笔先”的意识。学生用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力求准确。部分书写水平较高的学生可尝试较准确的背临。
  3.重视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和态度。在书法教学过程中,尤其是学习的初始阶段,教师要对学生的书写态度、书写姿势、书写用具的使用和保持书写环境整洁进行指导,严格要求。
  4.遵循书法学习循序渐进的规律。小学生初学书写首先学用铅笔,随着年龄增长,逐步学习使用钢笔和毛笔。书法教学要以书写笔画为起点,一般应从结构简单的字到结构复杂的字,从单字练习到篇章练习,从观察例字、描红、仿影、临帖到独立书写。教师要科学、合理、系统地安排教学进程,使学生逐步掌握基本技法,不断提高书写能力。硬笔书写教学要贯穿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全过程。
  5.强化书写实践。要通过课堂练习、书写作业和各学科书面作业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的书写实践活动。各学科教师要注重对学生书写实践的指导,对日常作业要有明确的书写要求。努力把练字与应用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明确书法教学中文字的使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硬笔教学应使用规范汉字,毛笔临帖要以经典碑帖为范本。
  7.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各科教师都要在板书、作业批改和日常书写中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学生认真书写的榜样。
  8.倡导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书法教学可采用书写实践、作业展示、欣赏评价、讨论交流等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鼓励学校、教师、学生通过互联网获取丰富的书法教育资源,加强交流,构建开放的网络书法教学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生动活泼的书法教学。
  9.重视课内外结合。要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学书法、用书法,积极开展书法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比赛展览、艺术节、文化节等多种形式,创设书法学习环境和氛围。充分利用少年宫、美术馆、博物馆、名胜古迹等资源,拓展书法学习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学校还可开展校际、地区以及国际书法教育交流活动。鼓励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应用书法学习成果,发展实践能力。
  (二)评价建议
  1.评价目的。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要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旨在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水平和审美情趣。
  2.评价重点。小学低、中年级的书写评价,要重视对基本笔画、结构的正确把握;关注认真的书写态度和良好书写习惯的养成。小学高年级还要关注书写的美观与流利。中学要关注书写练习的坚持和书写水平的持续提高。
  3.评价方式与方法。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应结合教学需要,灵活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圈点法、批注法、示范法以及作业分析法,也可以采用展示激励、反思总结以及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法。评价过程中要综合采用自评、他评、互评等方式。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
  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
  (三)教学用书编写建议
  1.中小学书法教学用书包括学生用《书法练习指导》和教师用《书法教学指导》。教学用书的编写应该依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高中语文、美术、艺术等相关课程标准和本纲要的有关要求,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落实教学目标;要体现书法教育的基础性、实践性、阶段性和规范性。
  2.义务教育阶段《书法练习指导》应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书写练习为主体,编入精要的书写技法指导的内容,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的内容。容量适当,难易适度,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
  小学低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要参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附录4“基本字表”,参考同学期语文教科书的识字、写字内容,以硬笔书写的范例和书写练习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姿势和书写习惯的指导内容。
  小学中、高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楷书、行楷和毛笔楷书为主体,重视书写练习,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姿势、书写习惯、书写技法的指导内容,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的内容。
  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行楷字书写练习和毛笔楷书经典碑帖临摹为主体,适当编入精要的书写技法指导内容,适当融入书法审美和书法文化的内容。
  高中阶段可以按照相关课程标准要求编写书法选修教材。
  3.教师用《书法教学指导》可分学段编写,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书法文化和书法欣赏等方面为书法教师提供典范资料和方法指导。

附录:

1.汉字笔画名称
  2.汉字笔顺基本规则
  3.临摹范本推荐
  4.欣赏作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