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温情行法的人们在行动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16浏览次数:137

——记我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一周年

 一走进法学院的办公楼,便看到明法、慎思、笃行、衡平八个熠熠生辉的大字嵌在墙上——这是这个的专业学生所奉行的格言。而在这栋建筑里的一间不起眼的办公室里,有一群人正在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这八个字,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就是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们。

提起法律援助,很多人脑海中都会出现这样一幅画面:提供援助的人一面听着来访者的叙述,一面神色严峻地进行记录和思考,回应时也是语句简短、语气生硬,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但对于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而言,他们所要提供的,不仅仅是一些冷冰冰的法律咨询;更重要的,是给予那些弱势群体心灵上的安慰和依靠。新航集团就有这样一位老人,因为职称评定时单位方面出了错误,导致老人的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今年才大二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王家骏介绍到。老人到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了七八次,每次一来,都能从早上九点多讲到下午两三点,接待她的同学连午饭都吃不成。而接待过老人多次的前任主任陈方强则说:每次我算着老人要来了,早上就会吃很多东西——其实很多时候老人来到这儿,不见得真的非得讨一个说法,更多的是需要别人的倾听。这时我们就要用自己的耐心给她希望,既要为她指明正确的维权途径,又要让她对生活、对社会保持信心。他还告诉记者,与外界的法律援助机构相比,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少了一份坚硬一些棱角,多了些许柔和的温情。

作为河南省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大学生法律援助机构,成立一周年以来,我校法律援助中心得到了新乡市司法局和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日常活动的开展也与以上两家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因此,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普法宣传日这样特别的日子里,法律援助中心都会配合新乡市司法局展开一系列活动,比如在校园内和市中心进行法律宣传等。

这两家机构也为法律援助中心成员提供了学习的机会——陈方强在大三时就曾以被告辩护人的身份,跟随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律师参与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的审理。谈起那次参与其中的感受,陈方强有些无奈地说:被告人确实是罪大恶极,犯罪手段惨绝人寰以至于现场旁听的群众一度失控,顺带着把我们这些辩护人也给骂了。但是,作为被告的辩护人,不论顶着多大的压力我也必须为被告人的权利尽自己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法律从业者在法制观念尚不普及的今天所遭遇的尴尬。毕竟,普通群众判断是非的标准往往非常简单,非善即恶。当法律遭遇道德,法律从业者对法的坚持就有可能成为大众眼中的助纣为虐。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们在他们还是学生的时候,就以坚定地信念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在自身得到锻炼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实践着法的精神。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王家骏告诉记者,我省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数量众多,但是现在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很多,而农民工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今后我们要更多的做一些相关的工作,这也是我们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之初定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还将针对校内大学生受到的非法侵害做出更多的努力,在拓展校外工作的的过程中加紧中心与我校学生的联系。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当法律一天天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时,师大校园内一群年轻人走出象牙塔,一步一个脚印地在普法道路上渐行渐远,以自身的力量推动着社会的法制进程。

或许,这一年他们做的还不够多,成果还有缺陷。但看着他们坚持不懈的身影,我们依然需要为他们发出一声赞叹,毕竟千山独行,每迈出一步都是坚持与努力的结果。

(任禹豪 李青 顾晓咏 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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