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出真知,法援锻人才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15浏览次数:217

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便一直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放到重点,着力培养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前不久,我中心成员积极协助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案件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实践课。

张某与刘某发生冲突,随后,张某与其7位朋友预谋后,准备殴打刘某。某天晚上,张某误将李某当做刘某,对李某拳打脚踢,并持木棍、混凝土块将李某打成重伤。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新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认为:张某等人在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并在案发后及时给予民事补偿,应当从轻处罚。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等人12年的刑罚。判决书下达后,张某的法定代理人以判刑过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核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通过参与该案件的审理,把学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知识应用到案件中,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法学院  刘捷 王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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