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教授来我校讲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5-13浏览次数:717

513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教授来我校讲学,我校党委书记张亚伟教授在沁园会见了宋树涛副会长,并聘请宋会长为我校兼职教授。

14日上午,宋树涛教授在法学院报告厅做了一场题为《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若干问题》的学术报告。省法学会秘书长杨文杰,新乡市政法委书记李公乐,副书记张新程,市法学会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有关领导,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院长黄进才主持。

报告中,宋树涛教授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社会背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和“如何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方面,运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并联系工作实际,通过大量生动典型的事例,对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解。

宋树涛教授渊博的学识、丰富的阅历和精彩的讲述赢得了在座师生的阵阵掌声。此次报告对大家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本质要求和精神实质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如何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法学院  王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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