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内涵式发展系列活动(七)—《法学院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草案)顺利获得审议通过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11-04-23浏览次数:159

422下午,法学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法学院第二届教代会全体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工会主席王肖凤主持。

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法学院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草案)进行审议。法学院院长黄进才首先就暂行办法修订的背景、目的以及待审议草案的特点进行了说明,他指出,此次暂行办法的修订是为了更好适应“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需要,是学院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更好的为广大教职工谋福利;此次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的修订广泛征集了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每位老师提出的意见,党政联席会都认真的进行了审议,逐条作出了回应,对好的建议给予了充分采纳,最大程度的代表了广大教职工的利益,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此次《法学院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的成功修订,必将为学院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接着,全体与会代表对《法学院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进行了举手表决,最终,《法学院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草案)获得了全票通过。最后,学院党总支书记谢华作总结发言,对其意义进行了充分肯定。

此次《法学院考核、分配及奖励暂行办法》顺利获得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充分适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使法学院的发展步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

(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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