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教授来我院讲学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12-06-17浏览次数:796

614日上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教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作了一场题为《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黄进才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及近200名本科生到场聆听。报告会开始之前,黄进才教授代表焦留成校长向崔建远教授颁发了我校兼职教授聘书。

崔建远教授以合同效力为视角,结合实际案例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合同效力的理论与实践的问题:第一,合同未生效;第二,未生效合同的义务履行及其强制执行;第三,合同的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第四,合同的嗣后无效;最后,崔建远教授还就恶意抗辩及其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及其效力等问题作出了简洁而明确的陈述。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崔建远教授耐心地一一作了解答。在热烈的掌声中,讲座进入了尾声。崔教授深邃的思想、幽默的语言给现场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大家获益匪浅。

 

(法学院 于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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