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法律大讲堂”之“法律实务讲座”系列活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审判长刘长虹法官为我院学生授课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12-12-12浏览次数:603

 

12月7日,我院兼职教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审判长刘长虹法官在模拟法庭作了一场题为《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和实践的逻辑性》的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200余人到场听讲,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韦留柱教授主持。

报告会上,刘长虹法官从刑事法律理论基础谈起,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法律实践经验,列举并分析了大量的实际案例,系统阐述了刑事法律理论基础和实践的逻辑性的关系。她指出,刑法理论建立在犯罪构成的基础上,虽然刑法条文中没有犯罪构成理论的具体内容,但在实践应用中广泛应用。同时,刑事案件是事后对案情的还原,侦查的过程其实是用证据来证明案发的过程。如果按照结果说、行为说等作为案件侦破的标准,将很大程度上减轻侦查机关的压力,给案件的定罪、定型、定性带来很大的便利,增进定罪、定性的准确性。

刘长虹法官以独特的理论视角,丰富的实践经验,生动的案例分析为我院师生呈现了一场实务盛宴,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宽了思维,让大家受益匪浅。

(法学院 任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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