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发布者:朱亚珍发布时间:2014-03-05浏览次数:146

       各教学单位:

      依据《河南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有关试卷评阅及成绩登记规定,教务处计划近期组织人员对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要求如下:

      1、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色圆珠笔或钢笔,修改、复查核准分数一律使用蓝色圆珠笔或钢笔。

      2、记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的分数。

每题得分同时记在题首和卷首成绩栏内。大题中的小题得分记在小题番号上。分若干要点给分的题目,得分可记在要点的前面。完全答错或未答的题目,记零分。

      3、评卷过程中更改各题小分,要由评卷人在更改处签字;更改总分除评卷人签字外,还要由教研室主任签字。

      4、试卷评阅要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

      5、合分、登分要认真细致,做到题首分与卷首分、小分之和与总分、卷面分和成绩表、成绩表与管理系统录入分必须完全一致。

      6、试卷评阅结束后,评卷教师要及时将成绩登记表、试卷质量分析、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试卷交院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接收时,要核对、记录缺考、缓考学生名单。成绩录入后,院(系)要组织人员规范装订试卷(无论按年级还是按小班,均应依照学号从小到大装订)。

      各教学单位请依据以上标准在第五周前做好自查工作,教务处拟于在第五、六周进行抽查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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