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和统计2016年研究生(拟)参加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者:刘杨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249

根据学生处通知,我校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学生“应贷尽贷”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助力度最大、效益最高的一项资助措施。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既是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也是广大学生的一种权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树立自立自强观念,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

二、贷款范围

此次贷款申请的范围包括2016级新生、2013-2015级仍欠费的在校生。

三、贷款额度与期限

1、研究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学住费和生活费的金额要正确填写。

2、每笔贷款合同期限统一14

四、申请与审批

1.学生纸质材料申请

贷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向学院领取《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学院需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审批表》。每项内容必须准确和完善,比如家庭住址必须从省到村或者社区门牌号逐级填写

注意由于我校研究生专业相对较多,需提前向系统导入专业才可申请。请各位想参加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到办公室205统计信息,截止日期:2016921日下午18:00(已参加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再参加校园地助学贷款)。 暑假前未统计的拟申请贷款的老生一并在此统计(已统计的过不用再次统计),2016级研究生申请贷款电子数据录入工作在统计表交齐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通知录入时间,未在统计表登记的同学不能申请参加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

2.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电子申请

A.首次贷款学生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

贷款学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可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

2)提出贷款申请

贷款学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高校助学贷款”——输入正确的登录名与密码——点击左侧的“贷款申请” 标签——点击左下方的“申请”——填写信息——贷款在线申请成功。

B.非首次贷款学生

登陆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直接进行贷款申请。

注:1)贷款学生首次注册时,设置登录名规则应为10476+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长度820位,数字字母组合区分大小写。(2若以前学生贷款信息是由学院老师代为录入的,登录名默认为学校的代码(10476+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8位随机数字;学院经办人进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系统”按照以下步骤: “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点击学生的姓名,在弹出页面中的“学生在线信息”即可看到学生初始密码。(3)若学生忘记密码,可由学院经办人在“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重置密码”代为重置。

五、学院经办人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系统”中导入学生贷款申请

学生在线申请后,学院经办人需导入贷款申请数据:“贷前管理” ——“申请与审查” ——“明细”——“导入”——点击“确定”;院经办人在导入贷款申请时要和学生《审批表》中的各项信息认真核对,确保贷款信息的完善和正确。

六、助学贷款申报要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助学贷款申报工作要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第一是学院公示,各学院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告2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第二是学校公示,学校对学院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面向全校公告2天,各学校需要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教育厅。

贷款申请电子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101024,请各学院安排好时间,按时完成贷款申请工作。

联系电话:3329236;联系人:端木凡昌。

  

研究生学院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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