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参加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和省委法律顾问座谈会

发布者:张震发布时间:2017-02-08浏览次数:541


201728,省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和省委法律顾问座谈会在郑州举行。我院黄进才、王鹏祥、韦留柱、于庆生等四位老师受聘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受聘省委法律咨询机构。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推动党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有利于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这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积极的法律咨询服务,及时提供法律专业意见,有助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使其成为依法执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为党委政府决策加筑一道“安全网”。各级党政机关要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既然顾了就不能让法律顾问当花瓶、做摆设,要敢问、勤问、善问,多向法律顾问“请教”,避免“顾而不问”甚至“不顾不问”的现象。今后,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文件等,都应当主动向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希望法律顾问和专家政治坚定、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当好参谋助手、把好法律源头关。

省委明确要求,要分阶段分层次推动党群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省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在20176月底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其他县(市、区)2017年年底前建立。

(于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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