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刘杨发布时间:2017-02-23浏览次数:640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评选2017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开始进行。

一、评选条件

  1、完成论文初稿。

  2、综合测评在50%以内(含50%)。

  3、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分(含86分)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80%(含80%)以上;

  4、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完成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8名,国家级前10名;或省部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的获奖者。

二、提交材料

  1、论文初稿打印稿,导师需在首页签署对论文满意意见并同意推荐该生参评。

  2、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单,每个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公章。

  3、成绩单和比例,须加盖本学院与研究生学院公章。

  4、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6、提交一份典型事迹材料(含电子版),材料需详实体现该生事迹,以便推荐。

  7、每位申请人请将所交材料装入档案袋中,并写清申请人、院系及提交材料名称。

三、提交时间

    2017228日上午10点前交至法学院办公室205刘老师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7年2月23日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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