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法学沙龙之十四:宪法和民法的关系

发布者:刘杨发布时间:2017-03-20浏览次数:342


 


为了激励学术创新,推动学科建设发展,317日下午,法学院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在崇法楼会议室302举行。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胡光老师、研究生辅导员刘杨老师应邀出席。我院2016级研究生踊跃参加并积极参与学术讨论。本次活动由2016级研究生姜佳文主持。

本次活动围绕李婷同学的“宪法和民法的关系”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主讲人李婷首先介绍选题的原因,并由案例引题,生动的阐述了法律和人权保障二者之间的关系,讲述了保障人权的重要性及宪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如何对人权的保障发挥最大效用;又通过对宪法的理解和政府权利的概述,分别讨论了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和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其次介绍了国内外宪法和民法二者关系的演变历程,通过对国内外宪法和民法关系的分析,得到启示,宪法和民法是不可能绝对独立的。最后,胡光老师给予了李婷同学精彩的点评,其讲述内容具体明确,论理清楚,从历史到至今,都给予了详解的介绍。胡老师强调,我国不承认“天赋人权”这一观点,宪法确实渗透于各个法律中,但是在作用和价值层面上,不能和宪法合二为一。宪法是我国的母法,是根本大法,宪法所保障的人权如何通过民法体现出来,是值得大家探讨的。胡老师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在研究态度上,要树立全局意识,要深入思考。在自由讨论环节,大家踊跃发表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这是一次思想的碰撞,更是一次学术的洗礼,让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学术思维更加严谨,学术兴趣更加浓厚。最后,刘老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和肯定。

此次活动的召开,为同学们搭建了交流学术经验的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学术研究能力,为法学院营造出更加浓厚的专业学术氛围。



(黄春雨  冯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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