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牧野区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共建签约暨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者:刘静发布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573



5月16日,法学院与牧野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签约暨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牧野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举行。牧野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及中层以上干警,法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仪式由牧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翁玉江主持。

牧野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徐明慧致欢迎辞。她指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牧野区人民法院同处新乡市牧野区,地缘上是近邻,长期以来,双方在人才培养、法学实践、协同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河师大法学院和法院加强合作,不仅是落实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手段。徐明慧希望法学院的专家学者能够发挥理论优势和专长,积极开展交流活动,为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法院工作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学院院长王鹏祥介绍了我校和法学院近几年来在学科建设、项目研究、人才培养、思政建设、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本次合作共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校服务地方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合作共建有利于把高校的学术研究优势和司法机关的实践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提升法治人才尤其是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和法院的司法实践水平,实现高校与法院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王鹏祥表示,协议的签署使双方合作共建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为双方进一步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奠定了基础。

法学院党委书记任永利宣读了合作共建协议。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发挥理论和实践优势,互派人员挂职交流、学习授课,共同组织科研活动、完成课题研究等。

签约仪式上,王鹏祥、徐明慧代表双方为“河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揭牌。王鹏祥及法学院副院长韦留柱、于庆生被牧野区人民法院聘请为专家委员会委员。徐明慧被法学院聘请为兼职硕士生导师。

签约仪式前,牧野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罗广贵、牧野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与法学院负责人就双方合作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仪式后,法学院相关人员在牧野区人民法院负责人陪同下对家事审判庭等地进行了考察


(法学院 曾凡伟 高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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