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检察官讲堂”活动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7-06-02浏览次数:408


为提高学生专业知识素养,61日,法学院团委联合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于我校文渊楼322共同举办了“检察官讲堂”活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历任红旗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刘丹应邀担任本次讲堂主讲人。讲堂由法学院副教授、2015级民商班班主任、硕士生导师李贵扬主持,法学院2015级民商班、2014级法学班及部分在校研究生到场聆听了本次讲堂。

刘丹检察官以公诉人的职业素养为导论,用两个典型案例讲述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及他的相关工作经验。首先,他就公诉语言学简要指出他的看法,提到在庭审中要特别注意语音、语汇、语法的问题,并且在内容上需承载自己的思想,驾驭好自己的语言。同时根据张熙怀的《公诉精神》给有意愿从事公诉人的学生提出了几点建议,言简意赅,分析透彻。随后,他以张振华诈骗案和杨富兰诈骗案为引,对庭审辩论技巧进行详细地解说,他讲到在询问过程中要善于利用生活中的常识问题,以此作为突破点对被告人进行“进攻”,此外,在庭审中还要注意自己的精神面貌,体现我国检察机关的威严和公诉人的正义感。

在讲授过程中,同学们仿佛身临其境,紧跟刘丹检察官的思路,积极主动与检察官进行交流互动,提出自己的困惑,刘丹检察官以幽默朴实的语言为同学们耐心地解答,现场氛围和谐融洽。最后,李贵扬老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学生要注重民商常识的重要性及实体和程序的并行,并激励同学们通过此次讲堂可以砥砺前行完善自我,成为我国法律界的中流砥柱。活动最终圆满结束。

刘丹检察官的讲解和李贵扬老师的鼓舞使同学们受益匪浅。既使同学们对庭审辩论有了深入了解,学习到一系列法庭辩论技巧,有利于学生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其专业素养,同时,新颖的教学实践方式也对我校紧跟法学潮流,提升法学教学实践水平具有推动作用。

(法学院 马淑明 杨天琦 张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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