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

发布者:刘静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223

6月23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在崇法楼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工作。全体院党委委员、教工党员及各学生党支部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任永利主持。

任永利传达了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以及我校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会议、文件和讲话精神,对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进行了具体部署。他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突出日常经常、注重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激发基层活力和强化典型引领的原则;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和“三会一课”的制度功效;在具体实施方法上,要坚持个人自学、坚持中心组集中研讨、坚持党支部抓好集中学习、坚持讲党课、坚持学习先进、坚持查找问题并且认真整改。

法学院党委委员、院长王鹏祥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贯彻上级党委通知精神和要求,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他结合自己的学习提出三点要求:第一,“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党员要真学真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在实践中增强党性修养;第二,党员要有担当意识,克服消极懈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第三,要有问题意识,对党员中间和学院发展存在的问题要关注、关心,勇于面对,加强研究,善于克服。

会议还传达了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在“七一”期间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的通知》、校纪委《关于印发<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

  

(法学院 曾凡伟 高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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