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74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按时完成。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名额分配: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已经下达,法学院硕士研究生3名。
三、时间安排
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6点前将材料交到办公室205。(请按时上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要求
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并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报送以前向全体研究生公示五天。
五、需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
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将材料装置档案袋,档案袋附上个人信息及材料清单。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