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鹏翱莅临我校讲学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8-04-22浏览次数:566

420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常鹏翱在模拟法庭作了一场题为“物权权属的争议案型与解决规范”的报告。法学院师生代表200余人共同聆听了此次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于庆生主持。

常鹏翱教授结合自身经历,提出学习好物权法需具备的三个要素:一是规范,即我国现有法律条文借鉴了许多先辈以及国外的经验,找寻法条的渊源很有必要。二是理论,即有关法学最基本的学术常识、学理共识,是我国法律构建的基础与起点。三是实践,包括司法实践、治理活动以及交易实践。他指出,要把规则、学理与案例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由此促进准确的法律适用,有效地解决物权争议问题。随后,常鹏翱教授就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展开论述,从推定力、设定权力的效力、对抗力、宣示力以及公信力五个方面来阐释了公示所具有的法律效果。他指出,无公示,物权不变动;登记与占有为公示的两种方式,一般为登记者排斥占有者,特别情况除外。常鹏翱教授从专业的角度、以幽默的语言并结合具体的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学术盛宴,令人受益匪浅。

此次报告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学习氛围,加深了同学们对于物权权属问题的切实理解,不仅有助于提升法律素养,激发学习热情,同时对于促进法学院与其他高校的学术交流、增强我校法学实力大有裨益。

                                                               (法学院 高赛娅/文 孙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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