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曹守晔教授应邀莅临我院讲学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0-01-04浏览次数:1477


    1月3日上午,原最高法院资深高级法官曹守晔先生受邀于法学院302教室作了“民法典编纂最新进展”的第二次学术讲座,受到师生热烈欢迎。讲座由法学院李林启老师主持,法学院部分教师及19级全体研究生参加。

    会议伊始,李林启老师对曹守晔教授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曹守晔教授是著名民法专家,武汉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法院民法典编纂研究小组成员暨人格权编负责人,在民商事领域长期从事一线审判和研究工作,在担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间参与了民商事领域民事诉讼法、担保法、票据法、保险法、合同法、破产法、公司法、信托法、证券法等多项立法活动及其司法解释的制定。作为《民法典》编纂的重要参与者,曹守晔教授向我们介绍了最新的《民法典》编纂进展情况、争议问题等。首先,《民法典》物权编将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来保障人权的现实意义、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对活跃农村经济,应对农村土地闲置问题的积极作用;其次,《民法典》将人格权从民法总则人身权中分离出来独立成第四编,位列合同之后婚姻家庭之前,既是贯彻十九大保护人格权精神的需要,也是以此回应当今社会现实情形加强人格权保护的需要;最后,曹守晔教授以反问的方式巧妙的将继承编是否应适当增加法定继承人数量来应对中国城市大量存在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情形,以及法定继承顺序安排,进行详细讲解。讲座结束前,曹守晔教授详细解答了同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并希望同学们深刻认识编纂《民法典》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里程碑意义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地位,热情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民法,不断钻研民法,树立民法思维,提高民法意识。

    此次讲座不仅让同学们开阔了眼界,了解了《民法典》最新的立法动态,同时也让大家认识到了自己在学习民法方面的不足,培养了同学们学习民法的热情,坚定了同学们研究民法的决心,也为同学们增加了刻苦学习民法不断探索民法的动力。

    2019年10月31日,受校领导邀请,曹守晔教授曾经举办”民法典编纂中的基础理论” 第一次讲座。

                                                         (文/王钰磊 王月姣 图/马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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