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事业学院

关于推荐2017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修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推免生的具体工作。

组长:高中建

副组长:魏雷东 张晨寒 林安春 梁作振

成员:买惠 王娟 范子泉 涂康康 任志强 章红梅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以内。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

4、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4)曾有补考课程者。

三、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l、根据我学院上一年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数量,学校分配给我院2017推荐总名额6名。

2、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原则将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分配原则主要依据该专业上年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数(不含当年推免生数)。计算办法如下:


某专业推荐人数=全院推荐人数× (该专业上一年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人数÷全院上一年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总人数)


3、各专业推荐人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并通过比较进行取舍,最后结果取整数。小数点后余额部分在下一年计算各学院名额时仍继续累计使用。

4、各专业推荐人数见附表一。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名额(附表一)和推荐条件。

2、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照专业主干课(附表二)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人选。

4、学院张榜公布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5、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6、教务处对学院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进行复核,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推免生名单,接受监督。对在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河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7、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教务处负责到省学位办、省招生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细则从20169月开始执行。此前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一:社会事业学院2017年普通推免生各专业指标分配表


专 业

指标

2013级社会工作专业

2

201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3

2013级社会学专业

1

合 计

6


附表二:

专业

主干课程

社会工作专业

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导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政策概论、社会福利思想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社会保障理论、社会保险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社会学专业

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中国社会思想史、发展社会学、社会工作导论、统计分析与SPSS应用、国外社会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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