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学院 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2-27浏览:1853设置


为充分彰显“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赋予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权利,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促进学生自由、全面、个性化发展,锻强专业的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师大教〔20234号)(下称《管理办法》)和我院专业建设条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历史学、世界史、文化产业管理和考古学4个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审核条件并进行转入考核;

(2)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3)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条件;

(4)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

5)根据我院现有专业培养规模、培养能力和特殊要求确定转入计划。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1-2次跨专业大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包含了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三级,本文件的专业大类指的是专业类)自主选择专业,1-3次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特长(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优先考虑),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2)应征入伍退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在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参军退役复学时,因特殊原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该专业对应年级)取消的;

4)学生入学后因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材料且经校医院鉴定),并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4、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自主选择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跨学历层次的;

(3)以音乐、美术、体育、对口或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为非同类别的(在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不受此条限制);

(4)定向培养的;

(5)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转入到普通类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各专业仅可在同类专业互转);

(6)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8)已达退学程度的;

(9)原则上大学四年级不再转专业;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组织与领导

历史文化学院成立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2024年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名单如下:

  长:苏全有

副组长:王守谦 吴广飞

  员(排名不分先后):李伊波(兼) 葛风涛 郭朝辉 王若茜 张志鹏 庞振康 袁田 常筱沛

考核工作小组秘书:李伊波

三、办理程序

(一)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办理程序

1、本细则所指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系指历史学类专业(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互相转入。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于第二、四、六学期开学后第1-3周内可以申请在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接收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当前年级学生人数的10%

2、学生申请

起止时间为2024226-29。符合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条件且有自主选择专业意愿的学生,按照本细则和《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同学院专业大类内用)》(详见附件),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表统一交本学院209教室。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者视为无自主选择专业需求。

3、条件初审。本院对所有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条件初审,审核学生是否满足申请条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师〔2023299号)文件精神,公费师范生经定向县(市)同意后,可申请在公费师范生培养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选择)。符合条件者,在学院主页“公告通知”栏(https://www.htu.edu.cn/history/)对《拟同意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汇总表》予以公示,并于31317: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一经公示,不得更改自主选择专业意向。

4、考核与公示

1专业大类内转入考核时间为313日,当日公示

2)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专业面试两个环节,重点考查转入者的在校表现、原专业学习情况以及对拟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其中,学生自入校至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公共必修课总成绩(不含《计算机文化基础与实验》、原专业开设必修课等)占总考核成绩的60%;专业面试成绩(为历史文化学院组织面试的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拟转入学生参加面试时提交可供核查综合素质的纸质证明材料,如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3)历史学类专业(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自主选择专业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降级学习。

(二)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办理程序

1、本细则所指“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是指其他专业与历史学类专业(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之间互转。本院内的不同专业属于跨专业大类的(如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转入历史学类专业,历史学类专业转入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也要达到转入条件,但可自主选择是否降级学习。其他学院跨专业大类转入学生,必须降级至大学一年级学习。接收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当前年级学生人数的10%

2、学生申请

起止时间为2024226-38。符合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条件且有自主选择专业意愿的学生,按照本细则和《河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跨专业大类用)》,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表统一交本学院209教室。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前,应对拟转入学院和专业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全面了解。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不设成绩、学分、绩点和人数限制。符合条件者,在学院主页“公告通知”栏(https://www.htu.edu.cn/history/)对《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跨专业大类用)》予以公示,并于31317:00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者视为无自主选择专业需求。

3、条件初审。本院对所有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条件初审,审核学生是否满足申请条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师〔2023299号)文件精神,公费师范生经定向县(市)同意后,可申请在公费师范生培养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选择)。跨专业大类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原则上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集中办理,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者不受此限制。

4、考核与公示

1跨专业大类转入考核时间为320,包含材料审核专业笔试和面试三项内容。考查对象包括转入者的在校表现、原专业学习情况以及对拟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其中,学生自入校至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公共必修课总成绩(不含《计算机文化基础与实验》、原专业开设必修课等)占总考核成绩的60%;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考核成绩的30%10%。拟转入学生参加面试时提交可供核查综合素质的纸质证明材料,如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2转入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2024320-24日,公示方式同上。未按我院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另行安排考核。考核结束后,按照教务处审核批准的各专业拟接受人数,报教务处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为325日至31

四、办理转专业手续

1、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手续办理完毕后,要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必修课程或实践环节,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进行补修。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本院确认,报教务处考务科审核后,予以认定;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由我院根据课程性质审核确定认定意见,报教务处考务科予以认定。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历史文化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王老师(15837345230

 

                     历史文化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4223

历史文化学院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及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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