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中心开展交通法规培训

发布时间:2010-04-19浏览次数:62

 

    415日,运输中心全体员工在中心经理的带领下,学习了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并且就新的交通法规,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增强了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

    据悉,《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经200911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41日起施行。新“决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新修改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积分分值,其中较为明显的有: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性记12分。惩罚措施较先前严厉。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值得引起司机们的注意,不仅为了自身的安全,更要为了乘客和集团资产的安全,禁止酒后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我中心经过对修改过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中心员工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努力提高了运输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运输中心 窦罡 大通社 师晓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