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暑期后勤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次数:171

 

后勤各科室、各中心: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实际,为保障暑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础后勤服务工作。暑假期间,后勤处各科室、各中心保障餐饮、住宿、教室、水电、环境、物业等管理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严格遵守学校和后勤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服务跟踪制和服务督察制,不改变服务标准、不降低服务质量。

二、做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对涉及迎新、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项重点工作要明确责任人、监管人和验收人,在学校和后勤处要求的起止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做好各项财务保障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前做好报销、充账、转账等事宜,维持日常工作正常运行;遇重要事项确需报账签字的,请与处领导提前预约;暑假期间处长签字时间为711日、728日、818日、825日,均为上午9时至11时。

四、做好安全和防暑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后勤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安全、稳定运行,防止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安全事故。各单位进行室外作业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五、日常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处长是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本部门和分管口的安全、稳定、保障和廉政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行、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在值班期间负责接收、汇报、传达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校内单位的工作协调和校外兄弟单位的来访接待工作。

六、科室、中心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离开市区须履行请假手续,报请分管副处长、处长批准。遇有突发、紧急或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分管或值班处领导请示、汇报,必要时同时向总值班长(处长)请示汇报。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职工暑期调休。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4年7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