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转发新乡市牧野区《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浏览次数:108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行动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2016]5)、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通知》和牧野区《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请各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在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基础上,每周五下午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务必做到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配合这次清洁城市活动。


                               河南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12月12日




新乡市牧野区《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实施方案》


结合我区大气污染形势,牧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行动范围

各镇(办)、园区,区委各部委、区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二、时间安排

20161123日至20161231

三、行动内容

要经常性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洁行动。各镇(办)、园区、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应迅速动员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建筑、庭院、公共设施等进行卫生大扫除,务必做到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加强日常保洁的同时,每周五下午全区统一组织开展大扫除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办)、园区、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立即行动起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属地管理。各镇(办)、园区、驻区各单位对本辖区的清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确保活动成效。

(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牵头考核单位分别对各镇(办)开展“清洁城市”行动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每周五上午12点以前纸质盖章并单位一把手签字报至区攻坚指挥部,电子版发至攻坚指挥部邮箱;区攻坚指挥部汇总考核结果,实施一周一排队和奖优罚劣制度。第一名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3万元;排名末位的罚3万,并对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单位,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二次约谈主要领导、连续三次对主要领导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镇(办)、园区、驻区各单位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行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将此行动与本辖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