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廉洁自律制度

发布者:申建发布时间:2016-10-09浏览次数:1397


基建处廉洁自律制度


为严肃党风党纪,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从新修订完善本制度。

1全处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依法按章规范行事。

2严格落实“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廉政”五大控制,不搞“三边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

3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凡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要实行公开招标,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4严格基建财务制度做到坚持原则、厉行节约、程序规范按时结算杜绝乱拔超拔工程款挪用基建资金现象。

5、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施工企业要积极配合,严禁吃、拿、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到不推荐施工队伍,不介绍建筑材料和设备,不安排自己的亲属在施工企业工作。

6、在工程验收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和国家标准,决不能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决不能徇私舞弊。

7、在工程决算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和定额标准,以国家、学校利益为重,不损公肥私或以权谋私,不得向乙方泄漏标底和有关工程招投标方面属于保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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